充滿利益衝突的台灣金融業(conflicting loyalties of Finances in taiwan)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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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dengfong.com.tw/2010/06/conflicting-loyalties-of-finances-in.html

從這篇報導便可以看出基金銷售通路與客戶間存有嚴重的利益衝突,銷售通路為了要多賺點佣金,便會傾向銷售提供較高銷售佣金的基金,而基金公司與客戶也有利益衝突,基金公司為了能提供較高的佣金給銷售通路,會犧牲投資人的利益,將基金的內扣費用提高(或是不願降低),結果最後吃虧的都是投資人。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日預告新規定,基金銷售機構必須全面揭露「通路服務費」,也就是銀行、證券業賣基金時,從投信公司及境外基金總代理公司拿到的佣金,都必須攤在陽光下。

過去銀行、證券業理專在銷售基金時,很多都看哪一家投信公司、境外基金公司給的佣金比較高,就賣那一家的產品,而不是看投資人真正需求。

金管會指出,上述新規定可以避免銀行、證券業為了賺取高額佣金而拼命推銷特定基金。

目前投信公司、境外基金公司給銷售機構的通路服務費,大約是1.5%。

據了解,先前銀行局曾研議,計畫調降銀行銷售國內、外基金的通路服務費,從1.5%大幅縮減至以0.5%為上限,但銀行認為此舉將嚴重衝擊銀行基金業務,且民眾未來申購基金的手續費恐難再有折扣。

金管會昨天預告「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及「投信事業募集基金處理準則」,要求銷售機構所拿到的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應該向投資人揭露。該準則目前正在徵求外界意見,預計最快下半年才會開始實施。

證期局主秘吳桂茂指出,在資訊揭露之後,銷售機構比較不會因為收取的佣金比較高,而拼命推薦某一檔基金,可透過市場機制來發揮約束的力量。

目前各基金公司給銷售機構的通路服務費不一,須視各基金銷售情況而定。

例如有些銀行通路很強,基金公司需要透過銀行多賣點基金,就會給銀行較高費用;如果基金很搶手,基金公司給銷售機構的費用,相對可能就不會那麼多。

這些管理費是由基金公司支付給銷售機構,而不是由投資人付錢,但證期局認為,基於維護投資人權益,相關資訊還是必須充分揭露。

各基金公司給銷售機構的管理費用揭露後,金管會指出,投資人在選擇基金時,至少可以拿來參考,評估想投資的基金是否真像理專說的那麼好,還是只是因為基金公司給這家銀行的管理費比較高,銀行才力推相關基金。

【2010-06-02/經濟日報/B1版/基金理財】

那麼投資人要如何才能避免這類情形發生在自己身上呢?

我們可以參考金融業最先進的美國的情況,在美國,有所謂的獨立理財顧問(IFA),也有許多低內扣費用(經理費保管費行政費及稅金)的免佣基金(No-load fund,台灣稱免手續費基金),不論你是主動式或被動式(指數化)的投資人,你都可以找一位獨立理財顧問(有許多是隸屬於獨立理財顧問公司),透過跟顧問的交談溝通,製作一份理財與投資計畫,在投資方面一律以免佣基金或ETF為主,將原本被基金公司收走的高內扣費用,節省下來,拿大約一半的費用付給獨立理財顧問,投資人既可享受到VIP級的服務也能降低投資的成本,可謂是一舉兩得。在美國這樣開放及激烈競爭的金融市場,只要客戶稍微徵大眼睛,就可以享受到非常好的投資環境,避免掉利益衝突,然而在台灣的投資人,由於金融財團的既得利益,又缺乏強有力的新進業者競爭,幾乎是處在被金融業集合壟斷的不利位置,投資人想要突破這樣的困境,唯有將自己的資金出走,到美國的券商開戶,直接跟美國金融機構打交道,然後聘請一位台灣當地的獨立理財顧問來協助投資理財的規劃與執行。雖然這是一條較為陌生的道路,但是不這樣做也是沒有其他路可走,這是唯一能有效解決低成本與獨立客觀並避免利益衝突的方法,如果還有其他可行的方式,還請各界賢達不吝指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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