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退費給付聲明同意書?(Stop the stupid game)

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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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dengfong.com.tw/2010/03/stop-stupid-game.html

台灣的理專或是壽險業務員在投資型保單引進台灣後,賣了相當多的這類商品,這類商品標榜基金轉換一年有數次免費,不過服務人員就沒有佣金可拿,因此通常服務人員不會願意讓客戶使用這個權益,特別是有些服務人員標榜幫客戶代為操作,他們將客戶的錢拿來投機,一旦賺了錢之後,將資金部份解約,然後填寫一些專用表格,直接將這筆資金投入同一張保單或是另外成立一張新保單,這樣服務人員就有新的佣金可拿,當然大部分的從業人員樂得這樣做,金融業者也不是不知道,否則怎會設計這種「退費給付聲明同意書」呢?遊戲也就這樣玩了多年,咦!停用通知,沒有看錯吧?對業者對從業人員都有好處,唯獨對客戶很傷的遊戲規則怎會宣布停用呢?我想,如果不是業者良心發現,就是客戶鬧到高層去了,這種超高費用的遊戲,總有一天會玩不下去的,接下來就看第一線的從業人員怎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了,希望這種遊戲能被客戶普遍識破並唾棄,否則只會造就更多的肥貓,造成更多的受害者罷了!

clip_image002(按小圖可放大觀看)

試想,一位有100萬資產規模的客戶,平均每2年從業人員將其轉出再轉入保單一次,這位客戶所需付出的每年成本估算如下:

基金總開銷(反應於淨值)約2.5%/

申購手續費(佣金):3%*1/2=1.5%/

總年度費用約為4%,也就是4萬元,因為要創造比4%更高的收益率才能cover這個費用,因此從業人員不太可能配置在低風險的政府公債基金,絕大多數都是配置在高波動的新興市場股市及高收益債券基金,拿客戶的錢去投機,甚至是去賭博,客戶通常都是門外漢,因此是任人宰割,當然如果碰上金融海嘯,錢是客戶的,這些客戶心有不甘,造成許多的抗爭是理所當然的。

以上還未計算特殊類別的工具,如果是ETF,申購時還要外加1%的手續費(佣金),如果是由投顧設立的代操管理帳戶,通常也要再額外支付1%~1.5%不等的管理費用,可說是一頭牛扒了數層皮,您說,長期而言,投資人如何能賺到錢?

可以參考共同基金的交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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